莫有兵 张雪宇
今年以来,凤凰县司法局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工作宗旨,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与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特殊人群监管等司法行政工作相结合,积极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与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双促进。
创新融合 提升宣传成效
将民族法律法规宣传纳入该县普法工作要点及“八五”普法规划内容,督促各单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广泛向群众宣传民族法律法规、政策。注重创新民族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形式,邀请当地剧团摄制法治山歌视频,并结合民族特色大力弘扬凤凰法治文化,将法治文化与民族、民俗文化相融合,利用“四月八”“六月六”等少数民族传统节日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形成了独特的民族法治文化特色。2021年共开展民族法治宣传活动80多场次,印发法治宣传资料12万余份(册),制作法治宣传专栏230余个,受教育群众达8万余人次。
强化职能 维护团结稳定
该局着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之外,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学习和借鉴“枫桥经验”,不断增强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一是根据全县282个行政村(社区)换届选举结果重新调整各级调解组织人员,目前在册的人民调解员(兼职)共1564名。二是全年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共5期,培训人员1082人。2021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各类纠纷1406起,成功1375起。
加强援助 畅通诉求渠道
加大对少数民族的法律援助力度,对少数民族维权案件,选派具有专业特长的优秀律师办理案件,建立案件回访机制,确保案件质量。目前,已共为少数民族提供法律援助12次,其中为少数民族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4次,挽回经济损失5万余元,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基础不断夯实。
强化监管 促进尊法守法
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监管,将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融入到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中,将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作为教育转化“必修课”,结合每月一次集中学习、教育谈话和公益劳动等活动,提升教育转化成效,为巩固民族团结进步成果提供重要保障。今年以来,未发现脱管、漏管,影响民族团结事件。着力做好刑满释放和社区矫正刑满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帮教率100%,安置率98%,为该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