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周 堃 通讯员 张 文)6月26日,经过自主申请、人社审批推送、税务办理等程序,吉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受理该市健安药店世纪广场店、光明店、小溪桥店、二小店、富康新村店等5家经营实体,依规享受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缓缴养老保险费1.7万余元。
为深入贯彻湖南省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缓缴社保费政策落地见效,自6月初,该市人社部门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积极加强与税务部门对接,建立信息沟通协调机制,社保经办机构按月将申请缓缴的企业信息上传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及时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传递的缴费信息进行反馈,确保缓缴政策落实。同时为确保企业对缓缴政策应知尽知,该市人社部门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印发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宣传手册,通过网络群组、走访座谈以及在8家银行22个网点显示屏滚动播放等方式加强宣传力度。
截至目前,通过集中宣讲、户外宣传、上门座谈等方式,该社保中心已完成走访企业76家,对接经营实体200家,受理申请的10余家经营实体及企业社保缓缴正在经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