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 昭)6月26日,凤凰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成功开庭调解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为19名农民工成功讨回工资款近5万元,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21年5月至12月,被告凤凰县某公司雇佣原告吴某凤、唐某岩等19名农民工在其公司工作。被告因资金紧张,致使拖欠19人的工资尚未结清。原告遂于今年3月向凤凰县劳动监察局投诉。凤凰县劳动监察局组织双方进行结算,被告应付的拖欠工资为4.91万元,但直至今年5月,被告一直未付清拖欠的工资。无奈之下,吴某凤、唐某岩等19人分别向凤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凤凰县某公司支付拖欠的劳务报酬。
案件受理后,凤凰法院城郊法庭法官迅速对案情展开了详细了解,因原、被告双方争议较大,法官于6月26日进行了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法官耐心主导原、被告双方对账、举证、质证,消除了被告与原告之间对数额的分歧,被告当庭提出请求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希望原告能体谅被告目前的经济困难,宽延其一定的付款期限。最终,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于2022年8月10日前向19名原告支付劳动报酬49095元。至此,这起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得以妥善处理。
凤凰法院始终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对此类案件实行积极引导、快速立案、及时调处。今年以来,凤凰法院共办理农民工讨薪案101件,追回劳动报酬253.43万元,以切实举措让农民工感受到司法“关怀”,获群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