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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08日

新规生效当日

保靖法院发出2022年度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本报讯(杨 芮)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当日,保靖县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依照《规定》签发该院2022年度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家庭暴力受害者筑起一道坚实的法律“保护墙”。

据了解,申请人谭某与被申请人向某是一对夫妻,因夫妻感情破裂,谭某向保靖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丈夫向某离婚,并向法院递交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谭某称,此前,自己被丈夫向某殴打致头破血流,并不断受到向某言语威胁及恐吓,向某更扬言要杀死自己及家人后再自杀。两人分居后,丈夫向某仍多次恐吓自己和家人,严重影响了自己和家人的正常生活,故请求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经审查谭某提供的材料及相关证据,法院认为谭某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其情形符合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遂第一时间依法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向某对谭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向某骚扰、跟踪、接触谭某及其近亲属;禁止向某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侮辱、诽谤、威胁谭某及其近亲属。

家暴绝非家务事,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家庭的共同责任。保靖县人民法院在保护令作出的当天,向谭某、向某送达了民事裁定书。随后,又将该裁定书送达至派出所、妇联等相关职能部门,争取各方及时联动履行职能,努力将保护令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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