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 伟
十二届湘西州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的“要让审计、财政、统计部门的专业力量深度参与党委(党组)巡视巡察,探索深化贯通协同的有效路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整合基层监督力量,深入推进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放大政治与经济体检双重效果,既提高了监督质量,又减轻了基层负担,实现了“1+1>2”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目标。
一、加强沟通会商,抓统筹谋划。一是抓顶层设计。州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党内监督和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指示要求,立足湘西实际,健全完善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协调协作、联席会议、巡审联动”等协作机制,积极探索在党委统筹下巡察与审计一体谋划、协同开展。二是抓常态会商。明确各自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常态召开联席会议和工作例会,巡察机构与审计机关在确定年度工作重点时,都事先相互征求意见,确保步调一致和对象统一,实现巡审同步全覆盖和成果共享共用高质效。三是抓多元联动。准确细分州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等不同层级的监督重点,一巡一策科学制定巡审同步、先审后巡、先巡后审、混编合组四种联动模式,增强协同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全程互联,促同频共振。一是巡前多对接。巡审前期,双方就提前做好信息交换与情况沟通,科学铺排,统一步调。州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审计机关向巡察机构提供审计报告、审计要情等有关资料330余份,巡察机构先后向审计机关提供巡察反馈意见等资料180余份,为双方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参考。二是巡中常联动。对巡察发现的审计范围内问题,及时交由审计组通过查阅账目、审核凭证等方式印证问题线索;对审计发现的疑点问题,迅速交由巡察组深挖细查,实现问题“双向印证”。三是巡后同梳理。在违规举债与虚假化债专项巡察中,采取专项巡察与专项审计同步的方式,巡审共发现和同研判问题线索,审计组把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纳入审计监督的重点关注内容,巡察组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线索写入巡察报告,巡审协同配合,全程同频共振。
三、加强力量整合,聚工作合力。一是深度参巡。在十二届州委第一轮常规巡察中,州审计局派出由5名班子成员带队、36名专业人员组成的队伍,对州人社局、州发改委、州住建局等10个州直单位和15个副处级二级机构党组织开展“巡审同步”;在违规举债与虚假化债专项巡察中,州审计局派出8个审计组同步开展专项审计,充分发挥审计专业优势,为巡察监督提供专业支持,一体谋划、协同开展审计监督与巡察监督,真正做到贯通协同高效。二是科技赋能。在巡审联动过程中,审计机关对巡察发现的具有普遍性、典型性、倾向性问题运用智慧化平台、大数据手段,帮助巡察组分析疑点和查阅资料、发现问题,使巡察发现问题更精准。三是动态管理。建立“湘西审计系统巡察人才库”,并实行动态更新。全州审计系统共有84名业务骨干进入巡察专业人才库。通过巡察平台熔炉作用,既提升了审计干部业务能力,又提升了他们从政治上看问题的政治素养。
四、加强整改治理,提巡审质效。一是问题同步跟踪。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巡察“三聚焦一落实”监督检查内容,共同推动审计交办问题整改落实。特别是通过采取巡审同步方式开展全州违规举债和虚假化债专项巡察,共同发现一些面上问题,并按程序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了问题,坚持边巡边移,巡审联动的质效实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二是强化整改联动。巡察机构与审计机关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巡审联动监督的重要内容,合力推动整改落实,如在违规举债与虚假化债巡审联动中,巡察组将巡察发现审计整改不到位问题写进巡察报告,帮助审计机关一体推进整改落实。三是推动惠民落地。充分运用巡察成果实施“精准审计”,借助审计成果开展“靶向巡察”,着力发现落实惠民政策优亲厚友、“三资”管理混乱、征地拆迁违规违纪等方面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有关问题110余条,推动惠民政策不走样、不落空。
通过巡审联动方式,有效整合监督力量,既改变了力量分散、各自为阵的局面,使两项监督从“单打独斗”变成“抱团作战”,又避免造成重复监督,加重被监督单位负担;既让巡察监督内容更聚焦,又使审计发现问题更深入,形成了有效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相互支持的监督闭环,提升了巡察与审计发现问题的精准度,提升了综合监督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