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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29日

情理法“三位一体”

泸溪法院探索婚恋家庭矛盾裁判新模式

徐朝辉 吴 英

近年来,泸溪县人民法院探索推进情、理、法“三位一体”婚恋家庭矛盾裁判新模式,家事审理呈现出结案率高、调解和好率高、服判息诉率高、群众满意度高、发回重审改判率低的“四高一低”良好态势。3年来,该院共审结家事案件1352件,调解、撤诉692件,调撤率51.18%,促和夫妻270对、家庭155户。

■以情感人,推行家庭式审理

该院成立家事法庭,推进温情审理。坚持家事法庭与立案审判庭合署办公,组建家事审判团队,家事审判庭实行“1+1+N”(即:1名员额法官,配备1名家事调解员指导,特邀N名调解员)的调解模式,专门负责审理婚姻家庭、抚养、赡养等家事纠纷案件,发挥最大化调解效能,力求案结事了。同时,以“家事合和”为主题,投入资金50万元,建成了集心理疏导室、亲子活动室、夕阳关爱室、母婴哺乳室、反家暴接待室为一体的“家庭式”家事调解室;家事审判的调解员由善做思想疏导、心理辅导、情感劝导的基层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通过和当事人近距离、心交心交流,耐心倾听、沟通、释法,为当事人营造温馨和睦、亲和温暖的止纷定争环境,尽可能修护受损的家庭、婚姻、亲情关系,有效促进纠纷化解。去年,该院受理家事案件214件,疏导撤案37件、调处和解129件、依法判决48件,提高了案件审判效果,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该院通过举办家庭课堂,推进亲情劝导。以“携手同行,共建幸福家庭”“家和万事兴”“家是温馨港湾”为主题,首创“幸福家庭课堂”,选派情感细腻、性格温柔的女法官“妈妈”为讲师,深入学校、社区开办“幸福家庭课堂之夫妻相处之道”讲座,倡导积极向上、文明理性的婚姻家庭观,传播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谐,维护基层稳定。通过对13起离婚案件当事人进行调解,强化心理疏导和情感劝慰,有9起案件当场以撤诉、调解方式结案。

同时,借力“执委妈妈”,推进真情关爱。该院联合该县妇联、检察院、公安局、团县委、教体局等部门,成立关心关爱重点儿童志愿者队伍,依托“执委妈妈”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着重对法院判案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特殊家庭的,定期实施家庭走访,帮助落实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减免学费、心理疏导、宣传儿童保护知识等,建立台账,确保实现精准关爱和干预。

■以理服人,实行多元化解纠纷

该院着力推进一站式化解,依托“一站三中心”平台,对一些容易激化、案情复杂的家事纠纷,委托基层组织调解,借助司法所、派出所、村社区以及人民调解员、陪审员的力量,发挥其知民情、解民意的优势,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一站式及时处置、就地化解,实现纠纷不出村镇、矛盾不上交。3年来,共委托调解案件53件,人民陪审员参与诉前调解281件次。

注重诉前调解。坚持“凡家事案件,必诉前调解”,邀请妇联、基层调解组织、当地有威望的老人等组成特邀调解团队,参与家事案件调解,引导群众以良好的村规民约对家事纠纷进行道德评议,形成“法官说法、乡贤说理、百姓说事”工作合力,推进构建法治、德治、自治基层社会管理模式,真正做到定分息事人和。借助视频、语音等,运用语言、心理等调节技巧,在云上(法庭)化解家庭矛盾、诉前调解案件,打破解纷时空局限,一改过去家事纠纷对簿公堂、面红耳赤、易激化矛盾的弊端,提高了家事纠纷司法效率和社会效果。该院与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家事案件联席会议、心理辅导干预、家事调查、婚姻冷静期、诉前调解、多元联动、案后回访等10多项家事纠纷化解长效机制,积极构建柔性诉讼环境,推进婚恋矛盾纠纷当事人情感修复、家庭稳定、亲情弥合,有效降低家事矛盾复发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3年来,共诉前调解案件207件,已结家事案件全部在审限内结案。

大力开展巡回审判。该院推出上门开庭、网上调解、上门调解等十条便民举措,针对继承纠纷、赡养纠纷等案件中老年当事人和离婚纠纷案件中残疾当事人行动不便等情况,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当事人家中,做到“让法官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极大地减轻了群众诉累。通过上门搭建沟通平台,避免当事人因路途奔波产生不安情绪,营造熟悉轻松的环境,便于当事人充分轻松的表达诉求、陈述事实、讲清道理,使更多的知情人和群众鉴证法庭“说事评理”,让家事审判更接地气、更具社会化和人性化,便于推进纠纷化解。3年来,共上门开展家事纠纷巡回审判126场,调解和好案件78件。

■以法示人,推进全过程保护

该院积极建立与妇联、民政局、村(社区)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等机构的无缝对接平台,组织各部门共同参与家事矛盾纠纷庭前走访、庭中调解、判后回访工作,全过程释法析理、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面对面释法,做好事前保护。坚持审判与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推动送法进乡村、社区、学校、企业、部队、单位、直播间等“送法七进”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强化群众依法带娃和人身安全保护意识。

一对一维权,提供司法保障。按照“一名法官+一名对象”“一对一”控辍保学维权方式,对“控辍保学”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做到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结案,为未成年人受教育权提供司法保障和坚强后盾。建立“一名对象+一个工作专班+一套工作方案”“一对一”控辍保学联动机制,走出一条为当事人提供纠纷调处、法律帮助、心理咨询等综合服务的新路子,该院被授予“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同时,建立立案绿色通道,加大《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令》的执行力度,发挥司法裁判指引和教育作用,联合各方力量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推动崇尚文明、依法维权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和良好风尚。

点对点回访,确保案结事了。坚持以人为本,推行“凡家事案件,判后必回访”制度,充分发挥家事审判的诊断、修复和治疗作用,常态化开展离婚、赡养、抚养、扶养类家事案件回访,由办案法官负责判后答疑、心理疏导、调解执行、风险稳控等工作,引导当事人平抚心理纠葛、修复社会关系,做到案结事了、案结心解,一改过去“一判了之”的现象,有效防止了“案生案”,实现家事审判司法功能与社会功能的有机结合。3年来,该院受理办理1000多件家事案件,无派生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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