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麻 蓉)日前,花垣县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2名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在履行监护职责过程中,存在管教不严、监护不力、家庭教育理念欠缺及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在涉案未成年人出现不良行为时,未及时有效监督干预,最终导致他们走上违法之路。
为进一步强化家庭的教育责任,预防未成年人再违法犯罪,在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下,花垣县人民检察院以现场宣告送达的方式,向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引导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未成年子女的法定职责。
据了解,“督促监护令”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督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者受到侵害的时候,督促、引导父母对孩子履行监护人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保障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
检察官现场指出2名监护人在孩子管教、履行监护责任、亲职教育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方法和建议,向监护人说明不履行监护职责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和法律责任,督促监护人积极履行监管责任,不能再缺岗。2名监护人表示,会按要求认真反思监护缺位的问题,共同学习法律法规,学会与孩子多沟通交流,帮助孩子以全新面貌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