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期)
二、什么是安全生产的批评、检举、控告权?
这里讲的批评权,是指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的权利。这一权利规定有利于从业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群众监督,促使生产经营单位不断改进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这里讲的检举权、控告权,是指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及有关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向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进行检举和控告的权利。检举可以署名,也可以不署名;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但是,从业人员在行使这一权利时,应注意检举和控告的情况必须真实,要实事求是。
此外,法律明令禁止对检举和控告者进行打击报复。
三、当你遇到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时怎么办?
从业人员享有的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是保护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一项重要权利。
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有时会出现企业负责人或者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和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情况,由此导致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因此,法律赋予从业人员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不仅是为了保护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也是为了警示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必须照章指挥,保证安全。企业不得因从业人员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而对其进行打击报复。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