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期)
四、从业人员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该如何处理?
由于在生产过程中自然和人为的危险因素不可避免,经常会在作业时发生危及从业人员人身安全的危险情况。当遇到危险紧急情况并且无法避免时,最大限度地保护现场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是第一位的,因此法律赋予其享有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的权利。
五、生产作业中,从业人员为何必须遵章守制与服从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必须严格依照这些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生产经营作业。单位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有权依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安全管理,监督检查从业人员遵章守制的情况。依照法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