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学银
近年来,吉首市人民检察院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立足市情院情,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绘好服务保障民族团结进步的检察画卷,取得可喜成效。该院先后获得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等称号。
服务经济发展 助力乡村振兴
该院全面推进联系村吉首市太平镇深坳村乡村振兴工作,持续抓好驻村工作。先后筹措资金80余万元,帮助该村发展茶叶、蜂蜜等产业项目,为做大做强村集体经济出谋划策 。
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行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1件,发放救助金40.2万元,严防因案致贫。对敬老院、幼儿园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进行“回头看”,切实保障老人安心养老、儿童健康成长,为在外务工的各族群众解决后顾之忧。
依法参与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主动防范和化解涉企矛盾纠纷。疫情期间,推行远程接访、云阅卷等“非接触式办案”,为各族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出台《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结对联企制度,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答疑解惑,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难题,当好企业的“贴心人”。明确专人办理涉企案件,开通“绿色通道”,依法清理涉民营企业“挂案”,让企业家在少数民族地区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维护社会安定 保障群众安全
近年来,该院把加强诉源治理作为减少少数民族地区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抓手,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扎实做好人民信访工作,紧盯“申诉难”“信访难”问题,深化律师代理申诉制度,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的25件群众来信来访均在7日内进行回复、3个月内告知办理过程或结果。继续推行检察长接待日、领导信访包案制度,做到“开门接访”、带案走访,用法、理、情化解信访难题。
关爱少数民族地区青少年健康成长,构建“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模式,明确专人办理未检案件,对涉罪未成年人落实帮教措施,协调派出所帮助照料两名失管少数民族未成年受害人,协助其申请司法救助,并组织检察人员筹集爱心款,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办好民生实事 提升法治水平
以“启明工作室”为平台,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搭建起检察机关与各族人民群众的民族团结同心桥。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加大办案力度。依法办理了一批社会普遍关注的涉及英烈权益保护、传统古村落保护、无障碍设施建设等领域案件,得到各族群众一致肯定。
积极开展检察官以案释法工作,在执法办案、接访群众、公开听证中,宣传检察工作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就办案中发现的问题,针对性地向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将普法工作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努力提升各族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深入少数民族当事人村寨宣读不起诉决定,针对存在的法律知识盲区,对少数民族当事人家属和当地村民进行宣讲,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以培育各族群众的法治信仰来保障和巩固民族团结。策划推出《启明执法》《启明普法》等系列节目30余期,利用“3.15”等重要节点,走进社区、农村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20余次,帮助引导200余名少数民族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加强组织领导 打造先进示范
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把创建工作纳入全员考核重要内容,层层明确职责任务,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基础,通过讲课、座谈交流等方式,提升检察干警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的深入了解。把提升检察队伍群众工作能力作为重点,组织党员志愿者到少数民族村寨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党日活动、志愿服务活动10余次,引导村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同时, 出台《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文化建设方案》,一体推进检察文化和民族文化,打造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文化走廊、“团结有我”文化楼道,精心设计具有民族性、时代性宣传展板,提炼吉首检察精神,以润物无声的方式坚定民族传统文化自信。注重民族团结进步阵地建设,整合检察图书室、党员之家,设置民族团结类书柜。常态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促进民族团结和谐进步”主题知识抢答赛、民族团结进步主题读书分享会等各类活动,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浓厚氛围,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的吉首检察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