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介勇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 《诗经·邶风·击鼓》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句话出自《诗经·邶风·击鼓》而被后人广泛征引表达夫妻情感的诗句,对此,我几乎从未产生过疑问。然而近日刷到一则视频,让“从未疑问”的我突然“疑问”了起来。视频里,女老师对学生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本表达的是战友情而不是夫妻情,用在夫妻情上是误用了。这种说法在几年前,中央台开办的“中国诗词大会”栏目上,蒙曼及其他教授就探讨过,当时并没有往深处想,许是觉得对古诗词文有不同的解读甚至激烈地争论,在专家教授那实属再正常不过了。而如今,教师要把悬而未决的东西传递给自辨力尚弱的小学生,就不能不引起观众的思考。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究竟表达的是夫妻情还是战友情?可以说是2000年以来的公案了。这里作个简要地线性勾勒:首先提出“战友情说”的大概是东汉经学大师郑玄,而率先对郑玄予以反驳并提出“夫妻情说”的则应该是曹魏时期的王肃。唐朝时“郑说”占上风,而到了宋朝以后“王说”得到了更多学者的肯定,如欧阳修和朱熹等等。现代学者钱钟书在《管锥篇》里更是旗帜鲜明地抑郑扬王。因此,平日里较少听闻“战友情”的说法。
误用应该缘于误读。所以,先读一读原诗,看一看“夫妻情”的结论是不是误读所致。
《击鼓》是一首战争题材的诗,似乎没有什么疑问。尽管《击鼓》所涉及的究竟是哪一场战争,历来存在不同的意见。只是个人认为它不影响对诗的理解,可以置而不论。众所周知,战争往往是两个或多个国家(民族或政治集团)之间的大事件,战争的个体参与者与发动者对战争必要性的认知可能同频共振也可能不同频共振甚至相反。像《击鼓》里的这位士兵,就是一个不能同频共振者,他厌恶这场战争。因此,评论者一致认为,《击鼓》是典型的厌战诗,厌战情绪贯穿了诗的终始。
《击鼓》共有五个诗章。第一诗章“土国城漕,我独南行”诗句里的“独”字就明显地带着愤愤气,奠定了“怨”的基调。“独”虽然不是说“南行”者就只有“我”一人,但是,它的确淋漓尽致地表达出主观性、自我性很强的愤然情绪。他怎么会产生这样的情绪呢?我认为,或许是在与众多“土国城漕”者的相比较中形成的。“漕”是卫国地名,“土国城漕”是为国、为漕修筑城墙。“土国城漕”劳役完成后,很多劳工可以回家了,而这位士兵却被意外征召要参加“平陈与宋”的战争,剥夺了他“土国城漕”后即可归家的预期和愿景,不由得他不痛苦,不怨郁,甚至不平了。
第二诗章“不我以归,忧心有忡”里的抱怨情绪就更加地毫不掩饰、表露无遗了。按理说,上了战场关心的就应该是战争的胜负,并抱定“不破楼兰终不还”(唐王昌龄《从军行七首·其四》)的坚定意念,而这位战士倒好,忧心的竟是“不我以归”,与战争发动者的价值取向简直南辕北辙。试想,一个怀着这样战争心理的士兵在战场上会有出色的表现吗?当然不会。第三诗章叙写他居处无宁(爰居爰处)、丢失坐骑(爰丧其马)的反常表现,进一步强化了他因思归而导致的失魂落魄、漏洞百出、左右失据的行为体验,为整首诗情感高潮的到来作了十足的铺排。
第四、五章是《击鼓》诗的情感高潮。这位战士为什么那么有“我独南行”的愤懑?为什么那么有强烈的归家意愿?文至第四诗章就和盘托出了。原来他不单单有“我独南行”的怨愤,他更有朝思暮想的新婚妻子和离别时对新婚妻子所作的“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郑重承诺。这个承诺可能因为“平陈与宋”的战争而无法兑现和信守了,因此他怎会对战争有认同感呢?又怎么能不涌起更加强烈的思归和厌战情绪呢?情绪无法压抑,在第五诗章他便发出了呐喊: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从以上的勾画里,我们很容易发现,《击鼓》五个诗章包括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前三章,叙述战争的过程;第二层次为后两章,抒发对妻子的强烈思念和想要信守承诺而恐不能的深深隐忧。两个层次关联缜密。第一层次里士兵在战争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怨郁情绪和反常行为在第二层次里彰显了合理的情感基础和思想动因。清代学者方玉润《诗经原始》对此有一处眉批,批到:“在此一章追叙前盟,文笔始曲,与陈琳《饮马长城窟行》机局相似。”方先生着眼于章法,准确揭示了战争叙述和情感抒发的脉络,可谓眼光独到。
综上所述,“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诗句表达的出征丈夫对新婚妻子的深厚情谊和浓郁思念,真挚而深沉。也就是说,“执子之手”要执的正是“妻子的手”。因而,之后把它拿来作为爱情或婚姻的誓言也就顺理成章,哪里会有误用的滞碍呢?
那么,我们又能不能反过来说,讲“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表现战友情的人是误读了《击鼓》呢?我以为没有必要如此草率。阅读应该提倡仁智共见。
一方面,可能是认为《击鼓》是战争题材的诗,而战友情是战争众多情感中最深厚而动人的情感,所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也应该是战友的手相执,才对得起战争二字。固然,战友“执手”也很正常,不过在激烈的战斗场景中因想到“与子偕老”而相“执手”的战友似乎让人无法信服。战友情还是应该多些阳刚气,“执手”的举动多少阴柔些了吧?宋代词人柳永用“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雨霖铃·寒蝉凄切》)表现男女情愫,就更加符合大众的审美心理。何况,无可否认,《击鼓》是一首厌战诗,一边厌战,一边发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就更有点不可思议了。战友情不更应该体现在“誓扫匈奴不顾身”(唐陈陶《陇西行四首·其二》)“欲将轻骑逐,大雪满弓刀”(唐卢纶《塞下曲》)的壮烈行动里吗?
另一方面,可能认为战争中战士没有时间去思念自己的妻子。的确,尤其古代战争几乎是男人的事,女性唯恐避之不及。但这并不代表战争与女性就完全无关。相反,女性在战争题材的诗歌中,往往充当着特殊的角色。有的女性为丈夫能成为勇士而自豪,像《诗经·卫风·伯兮》中,“伯兮朅兮,邦之桀兮。伯也执殳,为王前驱”就是在夸耀作为勇士的丈夫高大威猛,出类拔萃。有的女性甚至鼓动丈夫随王征战,封侯拜相。而更多的女性是作为牵挂男性或被男性牵挂的对象出现于诗词中的。甚至像《伯兮》和《闺怨》里的女性,虽然她们俩各自有复杂的内心,但是她们渴望与丈夫团聚的需求却并无二致。特别在反对战争或厌恶战争的诗歌中,女性更是反对或厌恶战争思想情感的重要生成元素。《击鼓》诗里的女性就是作为战士丈夫牵挂的对象,是丈夫厌战的根源和符号。因此,对战争题材诗中女性形象和作用,也要来个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可臆断有无。
至于误用的说法,个人认为更需要慎重。从《击鼓》里你读出了战友情,我们不反对;而我们读出夫妻情,你也要试着接受。况且,对古诗词的援引脱离原有语境和意境的情形本就大量存在。《论语·宪问篇》引用《诗经·邶风·匏有苦叶》里,“深则厉,浅则揭”的句子,来揭示审时度势、随波逐流的道理,可原诗是写爱情的;引用李商隐《无题》“春蚕到死丝方尽,焟炬成灰泪始干”来赞美教师的奉献精神,也与原诗的爱情本意相去甚远。可见,这种“有句无篇”的征引法已融入了我们的创作血液。事实上,“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用作爱情的誓言和对婚姻的祝福语,已然成了民族接受心理学,非一句简单的误用就能推翻。因此,让我们依旧“夫妻执手”,白头偕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