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 林
今年来,为进一步加强湘西州平安建设,州人大常委会立足自身职能优势,主动担当作为,采取三大举措保障平安建设和州域社会治理试点工作,动员各人大代表积极履职,助力平安建设,工作有亮点、出新意。
架好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桥梁”
州人大常委会通过抓实代表履职工作,建立了全覆盖、全方位代表联系群众机制,了解民心民意,解决群众困难和问题,化解各类社会矛盾问题,建设平安湘西。
截至目前,全州建设了1044个代表联络站,安排8400余名国、省、州、县(市)、乡镇五级人大代表进站联系走访群众,同步宣传平安建设,发挥代表听民意、聚民智、解民忧的作用。一年来,接待群众17.56万人次,收集群众意见5936条,提出建议1168条,实现了代表联系群众“农村社区全覆盖、收集民意全方位、服务群众全天候”,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有效反映和推动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同时,代表们通过联系走访群众的方式,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力度,第一时间掌握群众居住环境、生产、生活等相关情况,及时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上报、化解工作,确保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矛盾纠纷不上交,构建平安湘西的基层基础。
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
州人大常委会向全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州8县市全面推行票决制工作。
目前,我州8县市所有乡镇实现了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全覆盖,有力发挥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通过票决制实现了从“民事民办”到“民事民管”的转变,进一步推动民生实事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确保民生实事成为民心工程;切实保证了让代表在离群众最近的地方发挥作用,把联系群众变为化解矛盾、振兴乡村、民主议事的代表履职实践,成为推进平安建设和州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重要抓手。
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州人大常委会为深化诉源治理工作,制定并研究通过了《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切实推动基层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取得实效,推动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良好局面,在源头上有效避免和减少矛盾的发生,有效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实效,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长治久安。
强化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职责。《决定》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将诉源治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建立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领导责任制,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第一责任人,落实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人员、制度和必要条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基层组织和社会各方力量要积极发挥作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丰富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方式方法。加快“三调一访”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平台的建设,将法院、公安等司法力量提前介入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信访协同,将仲裁、行政复议、公证、法律援助整合融合,创新建立矛盾纠纷调处综合机制,推进矛盾纠纷非诉讼化解。村(社区)要依托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调动人大代表、乡贤、辅警、大学生村官等积极参与矛盾化解。推行“乡镇(街道)吹哨、各方报到”“ 乡镇(街道)分流、有序处理”,理顺非诉机制之间的衔接,实现一站式化解矛盾纠纷。
完善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制度。《决定》要求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要不断加强矛盾纠纷和诉源治理风险防范措施,着力在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关口上管控诉源增量。强化责任追究,对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诉源治理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重大民转刑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的,实行倒查问责。
加大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人大监督。动员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和支持“三调一访”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州、县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组织人大代表专题视察等方式,依法支持和监督诉源治理工作,不断提高诉源治理工作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