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全媒体记者 胡 域 通讯员 田春芳)2月9日,龙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利用缉查布控和视频巡查电子警察“天眼”系统,查处皮卡车货箱违法搭载3人的违法行为,并对驾驶员进行了处罚和教育。
当天上午,该大队指挥中心缉查布控系统预警显示并推送“1月10日15时12分,在龙山县里耶镇长沙街,有一辆车牌号为湘UDH***皮卡车存在违法载人现象。”接预警信息后该大队指挥中心民辅警立即进行视频巡查,通过视频巡查进一步确定了湘UDH***皮卡车确实存在用皮卡车货箱搭载3人的违法行为。随后,该大队指挥中心将湘UDH***皮卡车违法载人的信息,推送给里耶镇交警中队。里耶交警中队民辅警立即电话联系并通知湘UDH***皮卡车车主前来该中队接受处理。
当天下午,湘UDH***皮卡车车主徐某某来到里耶交警中队,观看了缉查布控相关的监控视频。经核实,1月10日,徐某某为帮朋友接亲,图一时方便,便默许帮忙接亲的亲朋好友3人搭乘在自己的皮卡车货箱里。
民辅警向徐某某讲解了货箱搭载人员的危险性,以及万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要承担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徐某某表示以后再也不会抱有侥幸心理,杜绝驾驶车辆时违法载人、超员、不系安全带等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存在安全隐患的事情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龙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徐某某驾驶货车违反规定载人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