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再生
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不是对立,而是互为依存协调发展的统一体。如何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应该如何做?笔者提一点肤浅的认识:
一、生态环境部门要为当地企业的发展排忧解难
要确保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部门不但要有效的担负起生态环境监管职责,还要为当地企业的发展排忧解难,比如每年组织一次“对企开放接待日”活动,收集汇总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当地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纾困解难答疑解惑,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和对策,推动问题有效解决。在企业的污染治理方面,通过加大污染防治设施向公众开放力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搭建企业互相学习借鉴平台,提升企业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通过“牵线搭桥”,建立金融机构与相关治理企业联动对话机制,就加强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等,帮助企业争取金融机构在信贷、利率、服务方面的支持。加强“增资立项”指导帮扶,紧跟“十四五”规划和国家政策走向,按照国家和省里要求主动为当地企业服务和指导,高标准开展项目论证、力争更多的项目入库,争取更多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持。
二、持续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
通过落实生态环境执法正面清单,对当地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对污染少、风险小、守法企业做到“无事不扰”。要有效推行免罚轻罚制度,对首次违法、情节轻微并及时改正且后果轻微的,依法从轻或免于处罚。对“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重大投资项目,实行环评审批“清单制加责任制”,要建立重大项目环评要素保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提前介入、跟踪服务。要有效实行重点项目容缺办理,即在建设单位申请材料、环评文件等主件齐备且符合法定要求,次要材料有缺陷的情形下,可按类别实行容缺受理、容缺办理、容缺审批。要确保对当地重点工程、重点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的保障,当地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权指标要优先用于保障重点项目。
三、要为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
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经济适用的生态环境治理技术推广运用。特别是针对畜禽养殖污水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矿山矿涌水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废渣综合利用等重点领域,要积极组织当地企业参与各类环保技术奖项的评选,同时加大环保企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适时组织企业以现场会、交流会等形式,包括参观考察适用技术使用企业,推介企业先进污染治理技术、经济适用的技术,在降低企业治污成本,提升治污效益的同时又确保其企业的经济效益。要加强企业的生态环境管理预警预报服务,强化对当地企业环境风险预测预警预报,主动为企业提供预警监测服务,要强化本区域环境监测数据的共管共享共用,拓展污染排放等监测信息的深度和广度,加强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为企业新污染物治理提供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