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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20日

花垣法院发出首份《家事案件当事人财产申报表》

本报讯(石 平 )近日,花垣县人民法院双龙法庭针对吴某某与石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家事案件当事人财产申报表》。这是该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规定,切实贯彻家事审判新方式、探索新渠道,发出的首份《家事案件当事人财产申报表》。

该法庭为进一步保障家事案件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保护未参与家庭生产经营、财产管理的夫妻一方的财产权益,依据法律相关规定,结合法庭辖区家事审判实际,制作了《家事案件当事人财产申报表》,要求双方当事人如实、全面申报夫妻财产。表格明确当事人一方故意逾期不申报或不如实申报的法律后果,经法院查实不如实申报或虚假申报,即视为隐藏财产,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对不如实申报一方判决少分或不分财产;构成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民法院将依法予以制裁。

双龙法庭用实际践行法律规定,有效落实家事审判新制度,制作《家事案件当事人财产申报表》能有效避免离婚、析产等家事纠纷当事人临时性的虚假陈述、隐匿财产,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明确财产归属,提高适用法律准确性,避免引发新的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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