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浩恒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有一支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干部队伍。而法治中国的建设是事关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也事关第二个百年奋斗的实现,更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
身在新时代,站在新起点,展望新未来,法院青年干部作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的生力军、践行者,更应注重自身基础能力的提升与养成。那么,回答好“如何提升青年干部能力以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这一时代之问,应从以下三点入手。
一、筑牢根基,以提升法院青年干部政治能力为根本。
浅谈信仰易,筑牢信仰难,如何筑牢青年干部对共产主义的绝对信仰、对党的绝对忠诚,是摆在新时代背景下,我党面临的严峻考验。建国初期,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信仰大旗就是讲政治;今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代,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就是青年干部讲政治、守规矩的首要标准。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一个政党的兴旺发达,一个国家的政通人和、政治团结,维护核心是关键。法院作为政法机关,是党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治理国家的“枪杆子”“刀把子”,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法院青年干部必须具备的首要认识。每个国家、每个民族都有着适合本民族发展的道路,坚持独立自主、适合我国国情的法治之路是我国的必有之选。“在党的全面领导下,开展人民司法事业”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发展的基本路线,坚决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等错误思潮影响,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时刻牢记“政治上的主动是最有利的主动,政治上的被动是最危险的被动”。在大是大非面前法院青年干部要旗帜鲜明,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方向正确,立志永远跟党走,历练政治能力,从根源上认识司法问题、推进法院工作,不折不扣抓好每一项审判工作,落实每一项司法政策,勇于担当作为。
二、聚焦素养,以提升法院青年干部学习能力为关键。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青年干部,应该把学习作为一种追求、一种爱好、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做到好学乐学。”立身百行,以学为基。法者,治国之重器,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作为一名法院的青年干部,重任在肩、使命光荣。当前,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入新时代,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这更为不断提高青年干部学习能力提出了必要性要求。于书本中审视自己,于书本中寻找答案,于书本中汲取力量,青年干部应当争做一个博闻强记的人。作为一名法院的青年干部,不仅需要不断更新法律知识的储备,而且还要时刻关注党的政法工作的路线、方针与政策和社会热点事件。既要熟练平衡司法判决的刚毅性和社会发展的灵活性,又要具备兼顾融合社会价值观与法律规范的实践能力。成为新时代高素质法律人才队伍中的一员,唯一的途径就是不断地学习,这既是见贤思齐的自我要求,更是中国式现代化征程中青年干部积极作为的应有之义。
三、永葆初心,以提升法院青年干部服务能力为抓手。
古代先贤孟子曰:“君为轻、民为重,社稷次之”;唐太宗李世民也曾说过“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些都是古代不同阶层的人从不同层面反映出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主要力量,是推动历史进步的源泉。习近平总书记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中所述“民之所盼、我必行之”、“民之所思、我必谋之”、“民之所扰、我必念之”,就是教导青年干部要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把人民群众装在心里,这是我党永葆生机活力的制胜法宝。我党之所以取得今日之成功,正是因为党百年奋斗的历史,就是党与人民水乳交融、血脉相连的历史,一条扁担、一张借据、半条棉被就是党与人民血肉相连、情深似海的见证。正如《红星照耀中国》的作者斯诺讲的,历史是由人民所创造并书写的,我只是将这一切的变化记录下来。正是因为中国共产党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所以中国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这支队伍。自觉增强忧患意识,牢固树立防范脱离群众的风险意识,是解决百年大党独有的难题、落实“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必然要求,也是跳出“历史圆周率”的第二个答案。结合法院工作,一篇能让群众读懂的法律文书、一次能让群众心服口服的释法明理工作、一次既暖人心又树权威的巡回审判、一次“化法于情、胜败皆服”的调解,是每一个法院青年干部的价值追求。树立以做好审判执行主责工作作为服务群众工作基本方式的理念,坚持以同理心对待来诉、来访群众,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真真切切、实实在在感受到公平正义,收获满满地司法获得感。
作为具有法治思维的青年干部,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坚持干部能力的提升与培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我们必将用法治更好地保障党的事业兴旺昌盛、保障人民幸福安康、保障社会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