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编办关于批转〈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吉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撤销吉首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的通知》(吉编办发〔2017〕134 号)文件精神,吉首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31017607167732)拟申请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请债权人自2023年3月22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资产清算领导小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联系人:梁琪
联系电话:13974310208
吉首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清算工作小组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