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付永波 吴昕炜)近日,永顺县盐井乡组织开展《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推宣行动,助推乡域精神文明建设,提升村民文明素养。
该乡结合乡情实际,以当下乡村振兴、美丽湘西、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为落脚点,充分融合《条例》目标、要求,分别从《条例》总则、基本规范、鼓励与支持、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等方面,通过“院坝会”“党员大会”“村民大会”等方式,向全乡村民进行《条例》宣传,确保《条例》人人知晓。“这个《条例》搞得好,像我们这样的农村要发展成为美丽宜居的地方,就得按《条例》上的办。”车溪村老党员杨延淼说。
“王大姐,你身体不便,大会参加不了,我给你把《条例》讲讲,大家一起学习学习。”新场村驻村干部在该村安置点上门入户为出行不便的村民讲解《条例》的主要内容,让村民们明白应当遵守什么,倡导和鼓励什么,并耐心解答村民提出的相关问题。为确保村民“不失学”,该乡采取“驻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干部+志愿者”方式,组成了9个《条例》宣传志愿服务队,为乡里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村民开展“送学”上门服务,力争《条例》宣传不漏一户一人。同时,该乡为了《条例》推宣落地落实,采取了“干部+”“党员+”“乡贤+”“志愿+”等结对包联带学的方法,形成了全乡《条例》学习比学赶超、共建新风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