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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12日

吉首市精简生育报销所需材料

今后办理业务不需要提供结婚证生育证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李再兴)5月9日,吉首市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自5月4日起,该市全面精简生育保险报销和生育津贴申报所需材料,职工及城乡居民医保生育相关费用报销,除国家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要求的必要的报销和转账资料外,其他生育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生育证、出生证,一律不需要提供。

精简后,群众在办理生育保险报销、生育津贴申报等业务时,所需材料均不超过4种。如产前检查报销只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医院收费票据;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或计划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均只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医院收费票据;费用清单;病历资料。申领生育津贴仅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病历资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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