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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15日

让“法治花朵”开遍土家苗寨

——凤凰司法局推动全民普法工作见实效

莫有兵

从1986年第一个全民普法五年规划实施,至2023年我国开展全民普法工作已是第37个年头,百姓从学法、知法、懂法到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与社会和谐稳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凤凰县司法局根据县域实际,因地制宜,把全民普法纳入工作之重,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质量,让“法治花朵”开遍土家苗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目前,该县已成功创建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6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

突出重点普法,提升教育实效

凤凰县历届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民普法工作,把该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工程,根据县域实际和群众文化层次的不同,采取多种形式、不同方法开展行之有效的普法工作。

该县多措并举推动“关键少数”学法。在机关,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推进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学法用法,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会前学法、任前考法、年终述法制度。在学校,狠抓关键群体,突出青少年学法懂法,50所学校全部配备法治副校长,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企业,狠抓关键领域,突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守法,扎实开展“法企同行”系列活动,督促企业聘用常年法律顾问,邀请律师和法律工作人员对企业实地开展“一对一”法治体检服务,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农村、社区,抓住村(居)民这个绝大多数,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大力宣传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引导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紧抓阵地建设,丰富普法载体。该县充分利用每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法治主题宣传日和农村重大节会,到集市、社区、广场开展“法律七进”宣传活动。强化阵地建设,因地制宜建设法治广场、法治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充分挖掘凤凰农耕文化、楚巫文化、传统文化内涵,打造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地方特色和民族文化的法治宣传阵地,已建设完成法治文化阵地12处,覆盖8个乡镇、12个村(居)。

强化人民调解,筑牢稳定防线

凤凰县司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新时代人民调解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不断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新路子。

强化组织建设,构建调解工作网络。全县各类调解组织坚持“调防结合、预防为主、依法调解”的工作方针,形成了以县司法局为统领、乡(镇)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社区)调解委员会为基础、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为补充的调解体系。全县共建有乡(镇)调委会17个、村(社区)调委会282个,成立交通事故纠纷、医疗纠纷、旅游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8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纵横互补、专兼结合、齐抓共管”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网络体系大格局。

强化队伍建设,提升调解工作效率。选优配强调解员队伍,从基层党员干部、法律工作者和志愿者等中选拔政治素养高、业务技能强、公道正派的人员,充实到调解员队伍,全县现有专兼职调解员1364人。结合“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实现法律顾问在村(社区)全覆盖。注重调解队伍教育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对调解员进行政治理论、工作技能技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修养培训,各类调解员和调解组织工作人员培训率达100%。

健全完善矛盾纠纷研判分析制度。发挥基层司法所指导和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化解的中坚力量作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逐个分类梳理出来的矛盾苗头隐患进行分析研判。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分层分级调解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健全责权明晰、分层级管理的工作体系,列出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提高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整体合力。

强化精准调解、提升工作成效。发挥基层司法所“减压阀”的作用,为基层党委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发挥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排压孔”作用,实现专业人做专业事;发挥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稳压器”作用,就地依法化解矛盾纠纷,降低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效率。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机制,运用面对面调解、背对背调解等方式,做到矛盾纠纷受理率100%、调处率100%,调解成功率98%以上,协议履行率90%以上,调结纠纷的回访率85%以上。

关注民生扶贫助弱,法律援助应援尽援

凤凰县法律援助中心秉承“关注民生、扶贫助弱、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宗旨,恪尽职守,积极作为,维护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全面依法治县,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应援尽援,让“法治阳光”普照贫弱群体。凤凰县法律援助中心深入实施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民生工程,法律援助中心做到倾力援助、应援尽援,进一步畅通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儿童寻求法律援助的渠道,实行“三优一审查”,即优先接待、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及时审查。同时,为审判阶段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降低门槛,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体系。凤凰县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依托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设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窗口,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建立接待咨询登记册、受理登记册,实现了申请、审批、指派一站式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简化审批程序,指派专人负责,及时提供上门服务。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烈士军属的法律援助申请,免予经济审查,直接受理。同时,建立未成年人案件的质量跟踪评估机制,未成年案件进行封存,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与该县法院、妇联、检察院合作,对生活较困难和问题突出的未成年人特别关怀;另一方面对家庭经济困难且被告人无履行能力的未成年人被害人,积极引导申请司法救助。与此同时,规范推进17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282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平台建设,建立定期值班制度,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初审等服务,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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