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 真 廖汉华)“谢谢你们帮我追回了拖欠许久的借款。”5月20日一大早,一执行案件的当事人杨某来到泸溪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印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字样的锦旗送给了该院执行局。
据悉,申请执行人杨某和被执行人李某系同事关系,李某向杨某共借款30万元,双方协议借款并约定了利息。借款到期后,杨某多次催要欠款,但李某一直未能归还,杨某遂向泸溪县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该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返还杨某借款及利息共计39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依旧没有履行还款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泸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积极与被执行人沟通,告知其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严重后果。经过执行法官反复做工作,历经多次调解后,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被执行人李某归还申请执行人杨某欠款30万元,剩余利息9万元杨某自愿予以放弃。至此,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得以结案。
近年来,泸溪县人民法院持续加大执行攻坚力度,不断健全完善执行长效机制,着力构建以执行指挥中心为核心、以网络查控等多个执行办案辅助系统为一体的执行体系,坚持常规执行与专项执行双轮驱动,深入开展“寒战”“湘执利剑”等系列专项执行行动,切实将当事人“纸上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