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周名猛 通讯员 谭 恒)近日,州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管理规定》和《湘西自治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两个文件,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守住了生态环境质量底线。
近年来,州生态环境局多措并举、同时发力,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将环评及入河排污口设置“二审合一”,实现两项行政许可事项“一套材料、一表申请、一口受理、同步审批、一次办结”的管理新模式。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报告表(普通类)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市。对工业园区内符合规划的报告表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该局建立了重大投资项目环评管理台账,及时准确掌握项目基本信息和环评编制及审批进展情况。推进环保信用承诺,将州内企事业单位签署的环保信用承诺书共享至州公共信息平台,督促企事业单位自觉履行环保信用承诺。依托互联网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监管过程全记录、监管联动、监管数据可分析,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同时,依法推行“免罚轻罚”,柔性执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以及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企业,依法办理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
为进一步做好服务工作,该局提前与风电、光伏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沟通,对涉及全州32个风电、光伏项目前期选址可能涉及环境制约因素进行前期预判,提出选址优化建议并出具意见,主动服务好项目前期选址落地。对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重大投资项目实施即报即受理即评估,按照“特事特办、容缺审批”原则,做到跟踪服务。此外,我州在全省率先出台取消环评审批与污染物总量指标挂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