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有兵 麻耀巍
近年来,凤凰县司法局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立足职能、主动作为,积极开展司法行政改革,深化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抓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健全矛盾调处机制,扎实推进法治凤凰、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人民调解顺民心
凤凰县腊尔山镇追高来村吴某乙因建房现浇楼面板需要请工,由该镇流滚村工头师傅吴某丙包工,吴某丙喊来吴某甲等人前来做工。2022年10月5日10时许,吴某丙发现和浆机钢丝绳有些长,导致砂浆不方便倒入搅拌桶内,在调试和浆机时钢丝绳突然脱落,导致装料斗掉下砸中了吴某甲,后吴某甲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吴某甲家属情绪十分激动。腊尔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一边对吴某甲家属进行安抚工作,一边与吴某乙、吴某丙协商吴某甲的安葬费以及经济赔偿事宜。经过协商,吴某乙、吴某丙分别支付2万元、3万元共计5万元用于吴某甲的安葬费用。同时,吴某甲家属对吴某乙、吴某丙提出50万元的经济赔偿。吴某乙当场提出吴某甲不是自己请来做工的,不应该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吴某丙则认为自己目前的经济状况无力承担高额的赔偿费用,两人均拒绝支付经济赔偿,三方陷于僵局。随后,调委会的工作人员多次对吴某乙与吴某丙两人耐心细致剖析案情,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打感情牌进行解释、沟通。经过多轮协调,当事三方最终均作出让步并达成和解协议:吴某丙负主要赔偿责任,赔偿吴某甲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共计21万元;吴某乙负次要赔偿责任,赔偿吴某甲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共计9万元。
近年来,凤凰县司法局积极探索创新司法为民服务举措,从制度入手,不断完善管理体系,搭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相关职能部门衔接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分类指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目前,该县共建有乡(镇)调委会17个、村(居)调委会283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8个,专兼职调解员1364人。2020年以来,该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225件,成功化解5070件,调处率100%,调解成功率达97%。
法律援助暖民心
“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要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实际需要,积极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凤凰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如是说。
据了解,该中心紧紧围绕凤凰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法治凤凰建设中的作用。
近年来,凤凰县全力推动建立“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律服务新模式,通过安排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轮流值班的“坐诊”服务和整合相关法治力量定期走村入户的“出诊”服务,引导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基层治理理念,真正发挥法律“参谋团”和“智囊团”作用,为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保驾护航。目前,该县283个村(居)均已配备法律顾问,实现了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全覆盖,真正做到打通公共法律服务的“最后一米”。
法律服务润民心
两年前,龙某某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为了帮助他早日回归社会,凤凰县司法局帮教小组的工作人员几次上门耐心劝导,讲解帮扶政策,分析市场前景,并积极动员他参加种养殖业培训。在凤凰县司法局的帮助下,龙某某选择养殖山羊自谋发展,一年就挣了三、四万元。
近年来,凤凰县司法局以“感受阳光回报社会”为宗旨,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为核心,以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目标,不断加强基础建设、强化监督管理,探索出了一套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人性化的社区矫正管理方式,有效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坚持以教育帮扶为重点、以智慧矫正为支撑,在创业、就业上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帮助,挖掘培养他们的个人特长与爱好,让他们重拾自信,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
法治宣传入民心
该县充分利用每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法治主题宣传日和农村重大节会,到集市、社区、广场积极开展“法律七进”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宪法》《民法典》《森林防火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该县编印《凤凰县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为50所学校全部配备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定期为学生上法治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与此同时,该县进一步强化阵地建设,因地制宜建设法治广场、法治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充分挖掘凤凰农耕文化、楚巫文化、传统文化内涵,打造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地方特色和民族文化的法治宣传阵地;积极鼓励乡村组建法治文艺宣传队,形成了“一乡一色、一村一品”的农村普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