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奎委员: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还处于发展阶段,在疾病尤其是重特大疾病冲击之下,农村家庭容易陷入“疾病―贫困―疾病”的恶性循环之中,这是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2023年以来,由于经济下滑压力增大,在欠发达地区,尤其是农村出现了诊断为大病的患者放弃治疗的现象逐渐增多的趋势,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很有必要。
建议:一、 提高大病保险待遇。扩大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将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人大病保险支付范围从医保费用扩大为合规医疗费用。此外,降低职工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统账结合、单建统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职工大病保险年度累计起付标准。二、 提高医保年度财政补助标准。将医保年度财政补助标准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则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及我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等适时调整。三、发展社商融合型普惠式健康保险(“惠民保”)。惠民保是完善医疗保障网、促进我国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并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保障需求的关键之举。需加强政府指引,构建多方参与的医疗保障体系。大病保险参与能够显著提高群众对社会公平的感知,政府对于大病保险制度的改善应着重放在“求质”上,进一步增强像我州作为欠发达地区农村贫困家庭的保障水平;并以大病保险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制度。同时,政府要逐步建立并且不断完善优化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最终建成政府主导、激励调动多元主体参与建设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