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田 媚)1月25日,笔者从龙山县消防救援大队获悉,即日起至2月29日,该县组织开展矿山地面建筑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据了解,此次检查计划通过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的“双随机、一公开”系统进行抽取发布,并公示检查结果。该县消防、应急、矿山安全监察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正常生产、建设、整改的煤矿、非煤矿山的矿区办公楼、综合服务楼、联建楼、集体浴室、员工食堂、礼堂及宿舍、矿灯房、工棚、车间、仓库、厂房、地面变电所、压风机房、通风机房、井筒周边等地面建筑场所,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将建立“一企一清单”,督促矿山企业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持续跟踪督促落实整改。对于判定重大事故隐患的,通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并提请地方政府挂牌督办,督促企业限期整改销案,严格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其间,联合检查组还将督促辖区矿山企业对矿区办公楼等地面建筑场所进行全面自查,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同时,组织矿山企业职工广泛开展培训学习,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指导矿山企业加强专(兼)联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应急力量建设,强化应急处置、火灾扑救等业务培训和技能训练,配齐配强消防装备器材,加强与辖区消防救援站开展联勤联训,提升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