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 恒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把稳“思想之舵”,在学习教育中增强“政治定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必须保持政治定力,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思感、顽强的意志品质,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持续抓下去。”政治定力是对一个党员最基本的政治要求,增强政治定力是党员干部的必修课。一要强化思想认识。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可以说正当其时、恰逢其势。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具有深刻的政治逻辑、历史逻辑和现实逻辑,对统一思想、严明纪律、推动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要把准目标要求。有目标才有方向,有方向才有动力。推深抓实本次党纪学习教育,我们必须深刻把握蕴含其中的政治指向、目标任务、实践要求,把自觉学纪、准确知纪、心中明纪、严格守纪贯通起来,把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贯通起来,把强党性、正党风、严党纪贯通起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激励担当作为贯通起来,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三要系统有力推进。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高位统筹,有力推进。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基层党委、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指导。党的领导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作出表率。党组织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委员)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同时,各单位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过程中,要力戒形式主义,不搞层层加码,严防各种“低级红”“高级黑”。
补足“精神之钙”,在融会贯通中增强“纪律定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开展此次党纪学习教育,要以《条例》为重要学习内容,推动党员干部在入脑入心中增强“纪律定力”。一要原汁原味学。原原本本学习《条例》,是本次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我们要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用好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等机制,对《条例》进行逐章逐条地深入研读,准确掌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有关规定,精确把握“六项纪律”的核心意义和具体要求,为日常行为提供明确的衡量标准,使广大党员干部明确“红线”在哪里、“底线”是什么,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二要综合施策学。从纪律教育到纪律自觉,既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我们要结合以案促改工作,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会,引导党员干部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常存敬畏之心。在党校主体班次中,要安排《条例》辅导课程或教学内容,突出对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的纪律培训。同时,要组织开展“送课进党校、送教下基层”,提高党纪学习教育的精准性、针对性。要坚持贯通党纪教育和党性教育、廉洁教育、从政道德教育,推动党员干部把纪律要求内化为自觉行动,推动党员干部坚定政治信仰、严守纪律规矩。三要联系实际学。我们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结合起来,与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激发的动力活力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绩实效。同时,要时刻把纪律规矩立于心头,融入到日常工作生活的全过程、各方面,重点看自己哪些行为存在差距、哪些行为可能违背了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提升能力素质,推动工作进步。
夯实“执政之基”,在践行宗旨中增强“道德定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务必把加强道德修养作为十分重要的人生必修课。”人无德不立,道德定力是党员干部的重要软实力。一要涵养高尚情操。修身立德是为政之基。只有胸怀公德,心有政德,才能做一名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的党员干部。我们要涵养高尚的道德操守,保持严肃的生活作风,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切实将党的政治思想、政治路线、政治主张转化为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觉悟、陶冶道德情操的自觉行动,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明礼诚信,怀德自重,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养成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二要厚植为民情怀。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党纪学习教育的一个重要目的,也是让我们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我们要做到知行合一,不仅要学纪律明规矩,更要守纪律讲规矩,经常拿《条例》来“照镜子”“正衣冠”,常怀赤子之心,始终铭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在学习过程中,我们还要注重传承好“四下基层”的优良传统,深入基层一线听呼声、问冷暖,以更加严明的作风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关心服务群众,用心用情做好人民公仆。三要砥砺担当作为。大道至简,实干为要。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这个中心任务,坚决摒弃甘居人后的守成思维、安于现状的“躺平”心态、亦步亦趋的路径依赖,树立奋进意识,拓展格局视野,以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精气神,以“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的紧迫感,以“标兵渐远、追兵赶上”的危机感,紧抓快干、埋头苦干、担当实干,奋勇争先、赶超进位。
常怀“律己之心”,在清风正气中增强“抵腐定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作为百年大党,要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永葆生机活力,必须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党员干部必须增强“抵腐定力”。一要永葆敬畏之心。有了敬畏之心,才能知道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确保言行举止不逾矩、不违规。因此,党员干部只有敬畏权力、敬畏法纪,才能常思贪欲之害,常除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我们要始终心存敬畏,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同时,要将党的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刻以党规党纪为镜,检视自身言行,确保不越雷池一步。二要时刻慎独慎微。正所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党员干部必须时刻牢记党的纪律规矩,将其作为心中的“紧箍咒”,提醒自己必须时时处处严格遵守。我们要慎独慎微、慎友慎初,防范“杯中酒”“枕边风”背后的利益图谋,把好交往关、生活关、亲情关,自觉约束个人行为,接受他人和社会监督。同时,要通过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纪律规矩的重要性,明白违反纪律的严重后果,不断增强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三要坚持宽严相济。在加强对干部行为规范和监督的同时,还应努力营造一个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我们要用好容错免责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为在工作中敢于挑战、勇于实践的干部提供保障,鼓励他们放手去干、大胆作为。为了更好地了解干部的想法和需求,我们还要充分利用谈心谈话制度,加大心理层面的了解和精神层面的鼓励,让党员干部感受到组织的关心温暖和深切关怀。同时,我们还要认真落实干部保障制度,创造一个更加宽松、积极向上的工作环境,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担当作为、干事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