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荷花:
永顺县人民政府在处理相关信访案件过程中,发现我县石堤镇综合执法大队作出的(2017)永石执法罚字第0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存在处罚主体资格不适格、程序严重违法等问题。本政府依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启动了纠错程序,并于2024年4月17日作出《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确认行政处罚无效的决定书》,确认石堤镇综合执法大队作出的(2017)永石执法罚字第0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无效。《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确认行政处罚无效的决定书》作出后,因采用直接送达、委托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决定书,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永顺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领取(联系电话0743-5223929),逾期则视为送达。
如你对《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确认行政处罚无效的决定书》不服,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永顺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