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肖庆宾)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发布通知,安排部署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优惠加分资格、专项计划资格、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资格申报审核工作。
通知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烈士子女,可以加2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加20分;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加10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以加5分;我省民族自治地方(含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及经国家批准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张家界市永定区、武陵源区和桑植县,下同)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10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适用于向全国所有在湘招生高校投档时使用,但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我省对考生申请享受少数民族优惠加分政策的资格条件实行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年限三重认定(“三统一”),即具有我省同一县(市、区)高中阶段3年完整户籍、学籍和连续3年实际就读,申请时的户籍与高中阶段3年完整户籍在同一县(市、区)的考生方可享受少数民族优惠加分政策。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的申报资格条件,以及3类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考生资格申报条件,并强调考生在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资格审核认定后至投档录取前原则上不得迁移户口,如违反相关规定,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符合我省2025年优惠加分资格、专项计划资格、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资格条件,且有意愿享受相关政策的考生须于2025年1月6日至16日通过指定系统在网上进行申报。其中,申报少数民族优惠加分的考生须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App报系统申报,或使用“湖南民族优惠”App申报;申报其他优惠加分、专项计划资格和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资格的考生须通过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或“潇湘高考”App申报。考生须严格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申报、送审,逾期不再受理。未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能享受相应的招生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