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田某提问:
你好。我姐在本地一家医院进行剖腹产,术后出现了肠粘连情况。几经波折,近期在外地一家三甲医院做了治疗肠粘连手术。外地这家医院可以出具肠粘连是由剖腹产手术引起的证明,我姐可以向做剖腹产手术的医院要求赔偿吗?
州“12345”政务服务热线法律咨询专席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当事人可以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沟通,明确表达自身诉求,要求合理赔偿。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卫生行政部门会依据相关法规进行调解处理。还可以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申请鉴定,确定医疗事故的等级和责任。根据鉴定结果,若医疗机构存在过错,患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维权过程中,建议及时向当地卫健委申请封存病历,保留好所有的证据和相关材料,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本报全媒体记者 余江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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