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月9日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向忠
各位代表:
我受州人民政府委托,现就全州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全州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2024年,全州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安全稳定可控,各项约束性指标基本达到或好于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确定的目标(以下简称会议确定目标)。
(一)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湘西州各县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长期向好态势。2024年,参与全省考核的吉首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97.8%,PM2.5浓度27.9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69,在全省14个市州中排名第1。全州各县市环境空气质量均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均达到会议确定目标。
(二)水环境质量稳固保持达标率100%。2024年,全州39个国、省考核断面Ⅲ类水质达标率100%,全州14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面完成会议确定目标。湘西州水质改善幅度排名全省前列。
(三)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2024年全州完成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33个,完成优先监管地块现场管控52个,全州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6.12%,全州土壤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
(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整体优良。全州自然生态状况总体保持稳定,生态质量指数稳定达到一类标准。打造“五彩森林”,全年完成石漠化、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建设工程和面上造林54.22万亩,植树428.9万株。全州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24%,自然保护地面积占比15.69%,森林覆盖率60.35%,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五)生态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化解。全州生态环境风险整体安全可控,生态环境领域实现了“三个不发生”,即不发生较大以上的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不发生因环境污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影响恶劣的生态环境舆情事件。未发生核与辐射安全事故,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可控。
二、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全州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历经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生态环境系统专项巡察等检验,成功完成酉水流域水体异常处置,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制定实施《2024年湘西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效达标、保优争先”工作方案》,“春风行动”“夏季攻势”“利剑行动”“守护蓝天”四个专项行动贯穿全年,投入污染防治资金3亿元,完成“夏季攻势”省定任务162项,污染防治攻坚各项任务全面完成。一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开展“守护蓝天”重点行业领域排查帮扶整治工作,帮扶企业91家。开展挥发性有机物、车检机构、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设施检查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排查企业737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29份,立案查处17家。开展重点行业企业提效减污“创A创B”专项行动,泸溪蓝天高科有限责任公司成功申创B级企业。组织重点行业企业申报中央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入库项目4个,申报项目治理奖补资金1203万元。二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开展地表水监测断面综合整治,完成全域入河排污口排查建档工作。开展水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完成14个县级及以上水源地、27个“千吨万人”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完成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任务76个。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完成整治任务54个,组织申报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7个,获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8000万元。三是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以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地块为重点,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完成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33个。源头把控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开展耕地周边污染源排查整治,完成企业整治5家。开展重点地块优先监管,依法落实调查和风险管控措施52个。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完成农村环境整治任务67个,排查治理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48处。推动1个项目进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2个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纳入省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2个地下水项目通过省级评审,推荐进入中央项目储备库。四是不断强化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积极推进尾矿库污染防治、危险废物监管等工作,排查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174座,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完成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现场评估182家,建设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6家,安全处置利用危险废物32.05万吨。高标准建设“无废细胞”,成功创建吉首首创公司为“无废工厂”、花垣十八洞景区为“无废景区”、保靖县人民医院为“无废医院”。
(二)稳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建立健全“州领导联县包片督办”工作机制,州委、州政府领导带队现场督导,全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卓越成效。一是历年问题逐渐销号清零。2017年至2023年,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及长江经济带、省生态环境警示片和专项督察等交办反馈我州问题563个,目前已整改销号545个,整改率96.8%,历史遗留问题得到逐步解决。二是圆满配合完成2024年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2024年,湘西州经历了第三轮中央和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累计办结中央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53个、省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93个,移交责任追究问题3个,为全省交办信访件最少的市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我州为全省未被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通报典型案例的3个市州之一,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进一步提升。三是花垣县“锰三角”矿业污染综合整治取得突出成效。以最坚定的政治态度、最坚强的信心决心,保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强力推进矿业污染综合整治,省定22项年度任务已完成并销号,累计投入整治资金10.1亿元,封堵矿硐1195个,综合整治尾矿库26座,2024年4月11日,生态环境部举办的“锰三角”污染整治工作交流会在花垣县顺利召开,整治工作成效得到国家部委、相关省市的充分肯定。8月8日,毛伟明省长在花垣县“锰三角”矿业污染综合整治专题会上,对花垣县矿业整治工作给予“协同推进有力有效,污染整治成效明显,转型发展稳步推进”的高度认可。
(三)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完善全域覆盖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发展“明底线”、“划边框”,发布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一是强化源头防控。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和产业园区准入清单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落实“两高”项目节能审查前置制度,全年共审批建设项目73个,核发排污许可证101张。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定期开展环评文件质量核查,严厉打击环评弄虚作假行为,提高环评质量,开展环评文件技术复核2次,共抽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70份,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100份。督促指导全州316家持排污许可证单位按时按质提交年度执行报告,提高排污单位“持证排污、依法排污”的意识,将排污许可管理制度落到实处。三是提高服务质效。在大幅缩减审批时限的同时,不断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推行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受惠6个省级产业园区15个建设项目。取消环评审批与污染物总量指标挂钩政策,惠及企业22家,惠企金额242万元。坚持服务提升,主动靠前行动,主动上门服务企业(项目)100余人次。对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重大投资项目,按照“特事特办、容缺受理”原则,容缺受理重点建设项目7个。
(四)持续放大生态湘西优势,推进美丽湘西建设全面提质升级。制定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美丽湘西建设提质升级的意见》,大力实施生态文明建设、人居环境提质、美丽产业升级、淳美民风涵养、和美城乡共建“五大工程”,努力绘就生态秀美、环境优美、产业富美、民风淳美、城乡和美的美丽湘西新画卷。一是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推动各县市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保靖县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申报,涂乍河上榜水利部幸福河湖建设清单,凤凰县、花垣县十八洞村分别完成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自评估。花垣县十八洞村“两山”创建经验入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践案例。二是实施林业碳汇。完善林业碳汇项目备选资源数据库,出台《湘西州林业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实施方案》,森林固碳价值测算达4.67亿元/年。花垣县被确定为全省2024年度“湘林碳票”7个市县(区)应用先行区之一。龙山、泸溪、古丈县入选欧投贷款湖南森林提质增效示范项目。三是全域推行生态损害赔偿。建成全省首个市州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专家库,全州累计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428件,办结409件,办结率95.56%,达省考核目标,是全省首个完成县市六类案件全覆盖的市州,办结率位居全省第一。永顺县25家采石场非法破坏林地及侵占农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获评第二批省级十大典型案例,湘西州生态损害赔偿“一拖一”工作经验获全省推介,花垣县文华锰业有限责任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被上合组织总检察长会议列为中国公益诉讼三大案例之一。四是营造浓厚的绿色宣传氛围。成功承办2024年六五环境日湖南主场活动,州委书记、州长联合发表《精彩绘就美丽中国建设的湘西画卷》署名文章,湘西州9个县市(区)、6个州直部门生态环境亮点特色工作刊登团结报专刊同步发布,多角度、全方位展现州域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成效。开展美丽系列宣传,生态环境部在全国推广凤凰县《沱江与古城的四季之歌》美丽河湖典型案例。花垣县、永顺县、保靖县、古丈县、龙山县、吉首市入选省级美丽乡村典型案例,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五)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进一步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意义、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牢牢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不断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化治理体系。一是加强生态环境法制建设工作。积极配合省、州人大常委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一规定”、土污染防治及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推动各项法律制度有效落实。二是着力打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最后一公里”。生态环境体制改革平稳有序,全州环保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县市环保机构统一上收州级管理,在全州115个乡镇街道设立生态环境机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三是生态环境治理效能持续提升。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将28家守法企业纳入执法正面清单,对清单内企业实施非现场检查,减少现场执法检查,依法办理免罚减罚轻罚案件84件,减免罚款金额1590.41万元。企事业环保信用不断提升,96家省级参评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合格率为92.7%,9个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218家州级参评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合格率达100%。
(六)全面加强生态环境队伍建设,锻造生态环保铁军。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抓落实本领,持续强化作风建设,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一是严格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启动“双随机”抽查机制,抽查监管对象1918家次,全州办理生态环境违法案件177件,受理信访投诉290件,发现并查处“两打”环境违法行为26起,移送行政拘留3起。检查第三方环保机构46家,查处弄虚作假机构2个,处罚金额47.8万元。二是强化队伍自身建设。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不动摇,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顺利配合完成省委巡视办与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对全州生态环境系统开展的专项巡察。三是干部队伍力量不断提升。全力推动生态环境队伍建设,积极参与全省生态环境法律知识竞赛和技能比武等实战演练,先后涌现出一批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湘西州生态环境系统在省“两打”专项行动、省大气监督帮扶、省生态环境法律知识竞赛中荣获表现突出集体,5名参与人员获表现突出个人,在生态环境部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工作中,11名参与人员全员受到部级通报表彰。
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州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是很稳固,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重道远。湘西州环境空气质量一直排名全省前列,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道路交通污染防治、秸秆禁烧管控、餐饮油烟、烟花爆竹禁燃等政策执行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历史遗留环境问题整改任务重。花垣县“锰三角”矿业污染综合整治在2025年将要迎接生态环境部终期评估,处于“啃硬骨头”阶段,历年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还有存量生态环境问题尚未解决,离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距离。三是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还需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上仍有差距,全州城乡污水管网雨污错接、混接普遍存在,新改建污水管网仍有大量工作需要持续推进。
四、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及打算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决战之年,也是推进美丽中国、美丽湖南、美丽湘西建设的重要一年。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州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打造“三区两地”、建设“五个湘西”,为全州高质量发展注入绿色动力。按照“一二三四五六七”的工作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锚定一个目标。锚定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提效达标、保优争先”目标,推动实现全州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环境空气二级标准,国省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100%,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二是履行两项职责。积极争取湘西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设立。履行好统筹协调、监督管理两项职责。做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向美丽湘西建设转变的有效衔接,科学谋划湘西州生态环境“十五五”规划,积极强化项目储备。三是贯彻三大方针。贯彻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三大方针。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四是唱好四季歌。唱好“春风行动”“夏季攻势”“利剑行动”“守护蓝天”四季歌,开展大气特护期“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治理大气污染,持续不断地助力改善全州生态环境质量。五是打好五场硬仗。坚决打好中央交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政治仗、污染防治攻坚仗、中央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翻身仗、数据造假歼灭仗、能力提升持久仗。有效推动解决全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六是突出六项重点任务。突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提高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守牢美丽湖南建设底线、健全美丽湖南建设保障体系六项重点任务。加快“无废城市”建设,深入开展重点行业企业提效减污“创A创B”专项行动,全力完成“锰三角”矿业污染整治任务,圆满完成生态环境部终期效果评估。七是实现七个全面提升。全面提升政治站位、全面提升党建水平、全面提升业务素养、全面提升工作作风、全面提升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工作质效。以更高站位、更大决心、更强举措、更实作风,强攻坚、补短板、提质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美丽新湘西。
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州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进一步开拓进取、攻坚克难,以建设美丽湘西为目标,更加奋发有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力完成目标任务,保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排名全省前列,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新湘西作出新的贡献!
名词解释
1.环境空气质量国家二级标准:依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对区域进行的功能划分中的一个等级。在这一标准下,空气质量被认为是可接受的,除极少数对某种污染物特别敏感的人群之外,对公众健康没有危害。
2.PM2.5: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它能较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其在空气中含量浓度越高,就代表空气污染越严重。
3.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是描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状况的无量纲指数,综合考虑了《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中规定的:SO2、NO2、PM10、PM2.5、CO、O3等六种污染物污染程度,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值越大表明综合污染程度越重。
4.“五彩森林”:以义务植树活动为抓手,以彩叶树种和特色花卉为主,通过“造、封、补、改、修、管”等综合措施,着力建设“万亩枫香、万亩紫薇、万亩黄栌”红色走廊,“万亩栾树、万亩银杏、万亩水杉”黄色走廊,“万亩樱花、万亩桃花、万亩茶花”粉色走廊,构建起“自然、多彩、连通”的“红、黄、粉、绿、青”生态廊道,即“五彩森林”。
5.重点行业企业提效减污“创A创B”专项行动:全面梳理重点行业企业生产治理现状和环保绩效提升短板,建立健全“督政查企”和“帮扶激励”工作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对标整治和全流程提级改造,提升行业整体治污水平,夯实重污染天气差异化减排成效。
6.“一住两公”地块:指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7.“无废细胞”:指为贯彻落实“无废城市”建设相关理念,采取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推广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培育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社会生活单元。这些单元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饭店、商场、社区、村镇、家庭等各类生产生活单元。
8.“无废工厂”:企业通过“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污染排放控制”的绿色生产方式,最大程度减少固废对环境的影响。
9.“无废景区”:通过将景区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从而使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景区管理模式。
10.“无废医院”:通过一系列措施推进固体废物(包括医疗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生活垃圾等)的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置,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无废医院不仅关注废物的减少,还强调废物的有效利用和安全处置,推动形成绿色发展和生活方式的医疗卫生机构。
11.“湘林碳票”:湘林碳票是湖南省在林业碳汇领域的一项创新举措,它是对林业碳汇量进行量化、确权和交易的一种新型权益凭证。通过科学计量和核查,将试点地的林业碳汇量转化为可交易的资产,为林业碳汇项目的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12.生态损害赔偿“一拖一”工作经验:即一名局领导领办一起行政案件,拖出一件生态环境损害案件线索;一名局领导经办一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熟悉一套工作流程;一名局领导督促一个县直部门办案,凝聚一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合力。
13.“双随机”抽查机制: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抽查监管机制。
14.“两打”专项行动: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