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堃 通讯员 龙利强 张 欣)10月16日至18日,湖南省检察院、省环保厅第六督查组深入我州,就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此次督查主要内容为存在的问题是否进行整改,城市饮用水源地区是否依法划定,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是否合理设立,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和违法建设项目是否清理整改,饮用水源地、自来水厂、居民水龙头等水质监测信息是否按规定公开,水源地管理是否建立档案管理等。 督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吉首、龙山、泸溪等市县就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环境保护开展情况以及水源地地区的硬件保护设施进行了检查,并逐一对相关工作台账进行了核查。 督查组肯定了我州对水源地管理所作出的工作,并就相关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督查组强调,饮用水源地的环保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检察机关要与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发力,切实履职,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有效改善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确保饮用水安全。 据悉,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决策部署,我省2016年对市级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了第一次排查整治,此次省检察院、省环保厅于10月16日-20日联合对全省排查整治工作为第二次专项督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