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再生 今与国庆相遇,碰巧又与中秋邂逅,两假相加,休息就达8天,是个难得的长假,可以舒心地去做自己喜欢的事,不由心里一阵窃喜。提早很多天,我就做好了打算:一不去异地旅游,不去掺和那份人挤人的热闹;二不想上百货大楼和超市购物,那场合太喧闹不让人安静。我决定独坐陋室,一杯热茶,一本好书,优哉乐哉地去阅读,书中有无穷乐趣和安逸,想到,我就乐不可支。 计划已经作好,在国庆节的前一天晚上,我从藏书中找出3本厚书,是意大利籍著名作家翁贝托·埃科的长篇小说《玫瑰的名字》《波多里诺》《传科摆》,准备在长假中看完。可是,长假第三天早晨9点钟,摆放在桌子上的手机唱歌了,妻子打来的电话,打断了我的阅读。 妻子的第一句话是兴师问罪:你怎么不来吉首?我直截了当地向她解释:我想趁此长假安心地看几天书。通过电话,我觉察到儿子和媳妇在抢电话。儿子说:爸,你不想你孙?我半天无语,最终说:怎么不想?日夜都想。儿子又说:爸,那你还不赶快来?我无可奈何说:那好吧,我明天就来。手机里飘出媳妇的声音:爸,你来吉首吧。我只得连说“好”。 无奈,我摇头又发出轻轻的叹息。我想又要丢失一次读书的好机会了。有什么法子呢?儿子大学毕业后去部队锻炼,回来后,通过考试,去了吉首工作,把家安在那里。媳妇生子,两人工作,做婆婆的自然要去照看孙子。我只好孤身一人在浦市,一边工作一边学会生活,守住那份寂寞,少使家人担心,除上班外,我所有时间都用在了书桌边,翻看书籍,做好读书笔记,或握笔写写生活感悟。 阅读真是有无穷的魅力,阅读是相伴一生的幸福,充满了奇思妙趣。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话是有一定道理的。我喜欢阅读。只要一闲下来,我就与书做伴,这是我忘寝之事。 “对于伊丽莎,这真是千钧系一发的时刻。房间里,有一侧门通向河边,她抱起孩子,跃下台阶,直奔大河……只见她尖叫一声,飞身而起,越过岸边混浊湍流,落在旁边冰块上。那力量仿佛是生死攸关时刻得自神灵的力量……她飞身落脚的硕大冰块,泛着绿色,一接触到伊丽莎的身体,就吱吱尖叫不停。不过,她在上面稍一逗留,便狂呼着,拼命使尽全身力气,不断跃上别的冰块———趔趄着,腾挪着,滑跌着,然后又凌空腾起。鞋子不见了,脚上的袜子割破了,每一步都浸着殷殷血迹;但她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感觉不到,最后仿佛在梦幻之中依稀瞥见俄亥俄州一侧的岸边,一个男人协助她来到岸上。” 这是美国作家斯托夫人的名著《汤姆叔叔的小屋》精彩描写的片断。描述了黑奴母亲伊丽莎为挽救自己的小孩,为了不和自己的孩子分离,为了奔往自由的国度出逃的场面,显示了母亲无私的爱,多么感人之深。 “幸亏天气仍然继续放晴,他于是继续爬行,继续晕倒,辗转不停地爬,而那头狼也始终跟在他后面,不断地咳嗽和哮喘。他的膝盖已经和他的脚一样鲜血淋漓,尽管他撕下了身上的衬衫来垫膝盖,他背后的苔藓和岩石上仍然留下了一路血渍。有一次,他回头看见病狼正饿得发慌地舐着他的血渍,他不由得清清楚楚地看出了自己可能遭到的结局———除非———除非他干掉这只狼。于是,一幕从来没有演出过的残酷的求生悲剧就开始了———病人一路爬着,病狼一路跛行着,两个生灵就这样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躯壳,相互猎取着对方的生命。” 这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名篇《热爱生命》的最后一节。故事讲述了主人公热爱着生命,为了生存,以顽强的毅力与狼斗争的故事。我被生动的情节打动,心灵震撼,刺激我向上进取的心。文字是多么的优美和激越,真让我陶醉。 “两军对垒,激战即将触发。只见两骑快马飞奔而来,一阵芳香随风送来,沁人心脾,让人痴迷。两阵士兵被香香公主之美而震撼,稳住脚步,待在那里,刀剑停舞,一场血腥的厮杀就这么停止了,保住了许多士兵的性命。” 这是我国著名武侠小说家金庸的代表作《书剑恩仇录》中的一个场面,多么壮观美丽,多么使人激动。这是对美的尊重。 这就是阅读带来的享受和魅力。 从复杂喧嚣的社会生活中归来,仿佛唯有阅读才有无穷的乐趣,阅读引发我心灵深处的激情,摒弃潜藏不见的邪念,书籍让我受益。 当我静坐在书桌旁,手捧书本,默默地读下去,与作者对话,心绪随故事跌宕而起伏,挖掘人物的内在美与内在丑,被书中的人物和场面感触,时而发笑,时而发嗔,时而拍案叫绝。这冲动的最后,引起妻子的不满,总以为我发癫,边看我边问:如今谁人像你那样迷在书里面呢?你不是条苕儿,又是什么呢? 妻子的发问,真让人深思。我不想在世俗中变得虚荣,而是真诚地求善求美。当我在书上,在字里行间欣赏到美的时候,我忘却了忧愁,忘记了屋外的种种风险,让空虚转化成精神上的力量,战胜落寞。我陶醉在方块字的美中,沉思默想,于是乎,我自己在阅读中总会领悟到什么,一种美,一种摄魂的激情,让我在复杂的人际关系中放下浊气,跃向一个纯真的境地。 让我们共同在阅读中找回在世俗中丢失的灵魂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