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过程中有哪些常见的眼部伤害因素? 1、异物性眼伤害。铸造、机械制造、建筑是发生眼外伤的主要生产领域,特别是在进行干磨金属,切削非金属或铸铁,切铆钉或螺钉,金属切割,粉碎石头或混泥土等作业时,如果防护不当,沙粒、金属碎屑等异物容易进入眼里,有时可引起溃疡和感染。有的固体异物高速飞出击中眼球,可发生严重的眼球破裂或穿透性损伤。 2、化学性眼、面部伤害。生产过程中,酸碱液体、腐蚀性烟雾进入眼中或冲击到面部皮肤,可引起角膜或面部皮肤烧伤。飞溅的氰化物、亚硫酸盐、强碱等可引起严重的眼烧伤,因为碱比酸对人体的腐蚀性更强。 3、非电离辐射眼伤害。非电离辐射指波长为100纳米的可见强光、紫外线和红外线。在电气焊接、氧切割、炉窑、玻璃加工、热轧和铸造等场所,能产生强光、紫外线和红外线。 紫外线可损伤人眼组织,引起日光性角膜炎、白内障、老年性黄斑退化等疾病。紫外辐射还可引起眼结膜炎,有畏光、疼痛、流泪、眼睑炎等症状,引起电光性眼炎,是工业中常见的职业性眼病。 红外辐射眼组织可产生热效应,引起眼睑慢性炎症和职业性白内障。 强可见光可引起眼睛疲劳和眼睑痉挛等,但这些症状是暂时的,不会留下病理变化。 4、电离辐射眼伤害。包括α粒子、β粒子、γ射线、x射线、热中子、质子和电子等辐射。电离辐射主要发生在原子能工业、核动力装置、高能物理实验室、医疗门诊、同位素治疗等场所。眼睛受到电离辐射将产生严重的后果。 二、防冲击眼护具在材料上有哪些要求? 防冲击眼护具的材料要求: 1、具有适当的强度和弹性。 2、不能用对皮肤有害的材料制作。 3、不能用硝酸纤维类的易燃材料制作。 4、镜片应由塑胶片、黏合片或经强化处理的玻璃片制成,普通玻璃片只有紧靠在这些镜片的背面时才可使用。 三、防冲击眼护具有什么技术要求? 防冲击眼护具对视野有严格的要求:最小上侧视野为80度;对于两个镜片组成的眼护具,最小下方视野为60度;对单镜片组成的眼护具,最小下方视野为67度。 防冲击眼护具主要技术性能要求如下: 1、抗高强度冲击性能。用于抗高强度冲击的眼镜,应满足其强度要求。 2、耐热性。镜片放在67°C的水中,保温3分钟后取出,立即放入4°C的水中,不应出现破裂等异常现象。 3、耐腐蚀性。金属部件清除表面油垢后,放入沸腾的质量分数为0.1%的食盐溶液中浸泡15分钟,取出再放入室温下干燥24小时,再用温水洗净,待其干燥,观察表面无腐蚀现象为合格。 4、镜片的外观质量。将镜片置于背景色前,用60瓦白炽灯照明目测,表面光滑,无划痕、波纹、气泡、杂质等明显缺陷。 |